第197章 情深缘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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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娉娉掩面痛哭起来。
那么强势,那么高傲的女人,哭起来却像个小孩子。
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我站在门口冷冷地旁观了一会儿,转身去了隔壁佟梨的家。
佟梨的房子一直空着,临走前把钥匙给了我。
我在她的屋里待了差不多十几分钟,听到江鹤棣和贺娉娉二人的声音终于消失了。
江鹤棣和贺娉娉走后,我打电话叫来开锁公司的人,把锁换了。
钥匙我自己留着,这次连江翎也不给了。
这之后江鹤棣很长一段时间没来找我。
贺娉娉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跟在我身后秀恩爱,大抵是脸被撕破了,不好再秀下去了。
我松了口气,终于可以清静一段时间了。
接下来,我每天安静地工作,拍视频。
因为怀孕,体力根不上,劳动强度逐渐减轻。
例行孕检,我都是去楚烟洲的医院悄悄检查,胎儿发育正常。
而我的癌症也未出现复发的症状,大抵是上天怜悯我。
因为我掩饰得好,再加上公司的同事大多是未结婚的年轻人,倒也没人发现我怀孕了。
至于江翎,我尽量减少和她打交道,有事都是通过唐圆传话。
还有贺明锵,他照旧每天一束花,每隔十天半个月来我办公室坐坐。
不过他本就是男人,在这方面天生迟钝,再加上我衣服穿得宽松,掩饰得好,他并未发现什么破绽。
胎儿五个多月后,我在楚烟洲的陪同下去东城医院做了四维彩超大排畸。
万幸,胎儿发育一切正常。
无论四肢、五官,心脏和肺部、肾脏等,都正常。
当得知孩子是个女孩儿时,我开心得哭了。
同我妈正好相反,我一直想要个女儿。
女儿才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
那种骨肉相连,血脉相通的感觉,只有生过孩子的女人才能体会到。
因为幼年的经历,我一直觉得自己孤单。
这种孤单的感觉一直伴随我长大成人,哪怕我现在身边围着无数的人,每个人都热热情情地喊我“宁总”,可我依旧觉得孤单。
但是有了这个孩子后,我的世界将不会再孤单。
她是唯一完完全全属于我的孩子,不像麟麟那样,生下来就要担负着江家的责任,被江家主母江老太带走,保护起来。
哪怕身为他的生母,要去探望,也得得到江老太的同意,才能前去探望。
做完大排畸回来后,我把公司的事情交接给江翎,说我最近一段时间太累了,想出去度个假。
有什么事由她全权处理。
以前我被江鹤峤的人弄到T国待了一个多月,都是由她和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处理的。
我不在,他们照样把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
管理方面,其实他们比我更专业。
至于“宁子婳”的更新,前几个月每天刻意多拍出一些视频,足够支撑半年的更新了。
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后,我去了楚烟洲在南城的一个远房亲戚家待产。
他的亲戚在南城属于中产家庭,住着木质的楼房,每栋有三四层。
外观复古的那种,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
这家人也是极好的人,对我很热情。
我的行踪只有楚烟洲和柳云毓两人知道。
他们俩人都是能守得住秘密,值得信赖的人,所以不用担心江鹤棣会知道。
南城是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
这里虽然地处偏僻,但是环境优美秀丽,气候温柔湿润,堪称真正的世外桃源。
三个多月后,我在南城医院,提前一周剖腹产下一枚女婴,五斤六两。
取名“宁迎”。
迎接新生的意思。
既是她的新生,也是我的新生。
出院后,柳云毓带着从江都找来的月嫂过来侍候了我一个月子。
出了月子,我却不想回江都了。
江都其实并不是我的故乡。
我的故乡在那个小小的赵庄,可是赵庄给我的印象一点都不好,充满暴力和忧伤。
我以前之所以对江都心存眷恋,全是因为江鹤棣。
可是再好的爱情,也禁不住琐碎杂事的磨蚀。
我对江鹤棣深入骨髓的爱,被唐娆娆、贺娉娉和江鹤棣一点点地磨蚀光了。
如今,只剩一些痛苦忧伤的回忆了。
我想在南城定居。
之前从公司带走一笔钱,即使我不工作,也足够花一阵子了。
但是我不能一直住在人家家里,于是在附近小区租了个一室一厅的房子,拎包入住的那种。
楚烟洲的亲戚帮我找了个靠谱的保姆,同我一起带着迎迎。
虽然辛苦些,但是痛并快乐着。
迎迎很乖,也特别聪明。
模样像极了我,五官、脸型和皮肤,简直就是缩小版的我,身架也是又细又长。
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呢。
只一双黑黢黢的大眼睛,影沉沉的,像会说话似的,和江鹤棣的眼睛一模一样。
楚烟洲告诉我,乳腺癌也是可以哺乳的,并不影响,可我并没有多少奶水,出了月子后,就只能喂奶粉了。
楚烟洲每到休班时,就会开车来南城探望我和迎迎。
还让迎迎喊他舅舅。
我叫柳云毓干妈,迎迎确实该称呼他舅舅。
楚烟洲告诉我,这些日子,江鹤棣发了疯似的到处找我。
所有和我有关的地方都找了。
光是上门询问他,就去问了五、六遍,甚至还把楚家和郊外的别墅搜了个遍。
连东城医院也没放过,里里外外地搜了一圈,就为了找我。
听到江鹤棣到处找我,我心里酸酸的,很不是滋味。
他终究还是在意我的。
可惜我和他就像江老太说的那样,缘份太浅了。
最惨的爱情,莫过于情太深,可是缘太浅。
既然不能同他长相厮守,那么守着他的骨血也是一样的。
余生我只想和迎迎相依为命。
这样也挺好的。
至少孩子不会离我而去,比男人更靠谱一些。
最对不起的就是麟麟,因为迎迎的原因,我没法像以前那样隔三差五地去探望他了。
不过等迎迎大一点,我会抽时间去探望他的。
迎迎百天的时候,我抱着她和保姆一起去小区楼下的儿童照相馆拍百天照。
忽听身后有人唤“宁鸢”,声音很熟悉,我觉得耳朵微微发麻,身上的寒毛一下子竖了起来……喜欢爱你情深入骨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爱你情深入骨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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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那么强势,那么高傲的女人,哭起来却像个小孩子。
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我站在门口冷冷地旁观了一会儿,转身去了隔壁佟梨的家。
佟梨的房子一直空着,临走前把钥匙给了我。
我在她的屋里待了差不多十几分钟,听到江鹤棣和贺娉娉二人的声音终于消失了。
江鹤棣和贺娉娉走后,我打电话叫来开锁公司的人,把锁换了。
钥匙我自己留着,这次连江翎也不给了。
这之后江鹤棣很长一段时间没来找我。
贺娉娉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跟在我身后秀恩爱,大抵是脸被撕破了,不好再秀下去了。
我松了口气,终于可以清静一段时间了。
接下来,我每天安静地工作,拍视频。
因为怀孕,体力根不上,劳动强度逐渐减轻。
例行孕检,我都是去楚烟洲的医院悄悄检查,胎儿发育正常。
而我的癌症也未出现复发的症状,大抵是上天怜悯我。
因为我掩饰得好,再加上公司的同事大多是未结婚的年轻人,倒也没人发现我怀孕了。
至于江翎,我尽量减少和她打交道,有事都是通过唐圆传话。
还有贺明锵,他照旧每天一束花,每隔十天半个月来我办公室坐坐。
不过他本就是男人,在这方面天生迟钝,再加上我衣服穿得宽松,掩饰得好,他并未发现什么破绽。
胎儿五个多月后,我在楚烟洲的陪同下去东城医院做了四维彩超大排畸。
万幸,胎儿发育一切正常。
无论四肢、五官,心脏和肺部、肾脏等,都正常。
当得知孩子是个女孩儿时,我开心得哭了。
同我妈正好相反,我一直想要个女儿。
女儿才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
那种骨肉相连,血脉相通的感觉,只有生过孩子的女人才能体会到。
因为幼年的经历,我一直觉得自己孤单。
这种孤单的感觉一直伴随我长大成人,哪怕我现在身边围着无数的人,每个人都热热情情地喊我“宁总”,可我依旧觉得孤单。
但是有了这个孩子后,我的世界将不会再孤单。
她是唯一完完全全属于我的孩子,不像麟麟那样,生下来就要担负着江家的责任,被江家主母江老太带走,保护起来。
哪怕身为他的生母,要去探望,也得得到江老太的同意,才能前去探望。
做完大排畸回来后,我把公司的事情交接给江翎,说我最近一段时间太累了,想出去度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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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他们照样把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
管理方面,其实他们比我更专业。
至于“宁子婳”的更新,前几个月每天刻意多拍出一些视频,足够支撑半年的更新了。
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后,我去了楚烟洲在南城的一个远房亲戚家待产。
他的亲戚在南城属于中产家庭,住着木质的楼房,每栋有三四层。
外观复古的那种,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
这家人也是极好的人,对我很热情。
我的行踪只有楚烟洲和柳云毓两人知道。
他们俩人都是能守得住秘密,值得信赖的人,所以不用担心江鹤棣会知道。
南城是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
这里虽然地处偏僻,但是环境优美秀丽,气候温柔湿润,堪称真正的世外桃源。
三个多月后,我在南城医院,提前一周剖腹产下一枚女婴,五斤六两。
取名“宁迎”。
迎接新生的意思。
既是她的新生,也是我的新生。
出院后,柳云毓带着从江都找来的月嫂过来侍候了我一个月子。
出了月子,我却不想回江都了。
江都其实并不是我的故乡。
我的故乡在那个小小的赵庄,可是赵庄给我的印象一点都不好,充满暴力和忧伤。
我以前之所以对江都心存眷恋,全是因为江鹤棣。
可是再好的爱情,也禁不住琐碎杂事的磨蚀。
我对江鹤棣深入骨髓的爱,被唐娆娆、贺娉娉和江鹤棣一点点地磨蚀光了。
如今,只剩一些痛苦忧伤的回忆了。
我想在南城定居。
之前从公司带走一笔钱,即使我不工作,也足够花一阵子了。
但是我不能一直住在人家家里,于是在附近小区租了个一室一厅的房子,拎包入住的那种。
楚烟洲的亲戚帮我找了个靠谱的保姆,同我一起带着迎迎。
虽然辛苦些,但是痛并快乐着。
迎迎很乖,也特别聪明。
模样像极了我,五官、脸型和皮肤,简直就是缩小版的我,身架也是又细又长。
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呢。
只一双黑黢黢的大眼睛,影沉沉的,像会说话似的,和江鹤棣的眼睛一模一样。
楚烟洲告诉我,乳腺癌也是可以哺乳的,并不影响,可我并没有多少奶水,出了月子后,就只能喂奶粉了。
楚烟洲每到休班时,就会开车来南城探望我和迎迎。
还让迎迎喊他舅舅。
我叫柳云毓干妈,迎迎确实该称呼他舅舅。
楚烟洲告诉我,这些日子,江鹤棣发了疯似的到处找我。
所有和我有关的地方都找了。
光是上门询问他,就去问了五、六遍,甚至还把楚家和郊外的别墅搜了个遍。
连东城医院也没放过,里里外外地搜了一圈,就为了找我。
听到江鹤棣到处找我,我心里酸酸的,很不是滋味。
他终究还是在意我的。
可惜我和他就像江老太说的那样,缘份太浅了。
最惨的爱情,莫过于情太深,可是缘太浅。
既然不能同他长相厮守,那么守着他的骨血也是一样的。
余生我只想和迎迎相依为命。
这样也挺好的。
至少孩子不会离我而去,比男人更靠谱一些。
最对不起的就是麟麟,因为迎迎的原因,我没法像以前那样隔三差五地去探望他了。
不过等迎迎大一点,我会抽时间去探望他的。
迎迎百天的时候,我抱着她和保姆一起去小区楼下的儿童照相馆拍百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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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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