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本佳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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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青衣楼一共有一百零八座楼, 每个楼都有百十名杀手效力, 分布在各地,是个非常庞大的组织,青衣楼主也是江湖上最神秘的人之一。
青衣楼主住在青衣第一楼, 但没人知道青衣第一楼在哪里。
我听他们放屁。
我所掌控的补天阁势力最大的时候, 也不过四十二个堂口, 除去仆役管事一类的闲杂人等,真正能够接单干活的杀手也没有超过三百个,当然, 如果这里的青衣楼把那种武功稀松平常只能收十几两银子杀杀普通人的底层杀手也算在杀手一档里, 这里的朝廷再废到比宋末还要惨, 这个人数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没人知道青衣第一楼在哪,没人知道青衣楼主的身份, 那就更是放屁了, 杀手组织也是打开门做生意的,既然开门, 消息就藏不住。
我在京城附近转了几天,确认了两批来自青衣楼的杀手,一批有三十来个人, 行事不像杀手, 反倒像土匪, 我在他们准备对一个过路商队下手之前把他们杀了, 因为没有一个顺眼的, 也就没有留活口。
另一批只有五个人, 三男两女,年级稍长的那个穿着黑衣,格外美貌动人,她带着一个黑衣小姑娘,看着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带着侍女随从出行,如果要说一定有什么古怪,也就是她的那三个扛着东西的随从看着太像江湖人,其中一个半张脸都被人削掉了,两个手也没有了,一只手腕上装着铁钩,一只手腕上挂着个脑袋大的铁球,可怜到让人想给他点儿钱。
但这个残废身上的血气是五个人里最多的,被簇拥在中间的美貌黑衣少女也显然杀过不止一次人,我瞅瞅她身边侍女模样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倒是干干净净的。
之所以断定他们也是青衣楼的人,是因为他们先前撞上那一批土匪似的青衣楼的杀手了,其中一个白面书生似的随从用一块令牌打发了他们。
还有就是那个被称为公主的美貌少女自己说出来的了。
我在跟踪他们探听青衣楼地址和就地杀人留个活口带我去青衣楼之间犹豫了一下,我还没犹豫完,那美貌少女又跟她那几个随从对起台词来,大概意思就是一会儿要去算计个陆小凤的人,让他们戏做真一点,青衣楼抛出来的也是废棋,可以杀几个,更好取信于人。
我不知道陆小凤是谁,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但我知道这批青衣楼的人是不准备回家了,他们是要去出任务的。
所以我选择第二个方案。
我捡起一块石头对准那个杀人最多的半个人砸过去,随即自己也和石头一起现身出来,血河神剑一扬,一剑杀死那个看上去有些文弱的随从,与此同时石头带着寒冰内劲,把半个人的后脑勺砸了个开花,我反手一拳,打死了离黑衣少女最近的随从。
三人倒地,我冲出来时不小心带起的一片早春嫩叶缓缓落地。
我看向黑衣少女,黑衣少女也看向我,比较奇怪的是,她的脸色竟然还是那么红润漂亮,只是眼神显出十二分的惊恐,像被老虎咬住的兔子,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我对黑衣少女说道:“你们是青衣楼的人,我不管你们出来是做什么的,带我去找青衣楼主。”
黑衣少女语气发颤地说道:“姑、姑娘……我们不是青、青衣楼的人,我叫上官丹……”
我朝她瞪圆双眼,却还没来得及催动眠语术,黑衣少女的话就咽回去了,连连说道:“我们是,我们是,我这就带姑娘去找楼主!”
我满意了。
黑衣少女起初不敢和我搭话,但带着我走了一段路,她不知怎么地胆子就像是大了一点,像一只娇娇怯怯的小猫,自我介绍道:“我、我叫上官丹凤,是金鹏王朝的公主……说是公主,其实过得和平民也没有什么两样,不然也不会被青衣楼的人胁迫去做这种事情了。”
她说着还笑了笑,像是自卑,像是自嘲,配上那张花容月貌,当真可以让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心疼。
但我一点都不心疼她。
我说道:“我没听过金鹏王朝,我只听过大宁王朝。”
宁是这个世界的朝代名,前朝是元,这个世界没有我所知的那个宋,也没有方应看一手建立的越朝,北宋灭后是南宋,南宋灭后蒙古立国,国祚仅有七十年,便被宁祖高烈掀了江山,如今大宁建国一百四十年,皇城在北,天子守国门,御外敌万里之疆,天下太平,真正盛世。
黑衣少女露出一点难堪的神色,半垂着眼睛,喏喏地说道:“金鹏王国只是个塞外小邦,怎么敢和上国相比。”
我理所当然地点点头,点完头才反应过来,龙椅上坐着的人已经不是我熟悉的那个了,上国说的是宁,不是越。
我忽然有一点惆怅起来。
黑衣少女带着我走了很久,来到一个破破烂烂的房子前,房子前坐着一个老头,浑身的血气,目测杀过的人至少成百上千计,武功大约在宗师和大宗师之间,但据我观察,他应当是没什么潜力突破大宗师的了。
老头看到黑衣少女和她的侍女,显然非常惊讶,他又看向我,神情渐渐凝重起来。
我问老头,“这个姑娘说你是青衣楼主,你是不是?”
老头没有半点意外,反而转头就跑,朝着他的房子跑。
这相当于不打自招。
我抬手就抓,在他扭头的一瞬间把他抓着衣领子揪起来,顺手给他点了几下穴道,内气成结,然后我把动弹不得的老头放下,在黑衣少女的衣服上擦了擦手。
老头看着不脏,但是他身上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味道,闻起来特别臭。
我的嗅觉非常灵敏,擦了手也觉得脏。
黑衣少女不光不觉得脏,对我的态度反而更加恭敬了,甚至有一点讨好地说道:“姑娘,我知道霍休他一直把自己的所有财富都藏在一个地方,杀了他,我可以带你去。”
老头霍休怒声叫道:“上官飞燕!”
被称为上官飞燕的黑衣少女吓了一跳,手下意识地朝腰间摸去,我说道:“你要是敢在我面前杀人,我让你哪只手杀的人,就自己生吃了哪只手。”
上官飞燕不敢动弹了。
我看向霍休,询问他,“你有多少钱?”
霍休立刻领会了我的意思,他大声地叫道:“我就是死了,也不会把我的钱送给你!”
我摇摇头,说道:“这是个病句,你死了,当然不可能把钱送给我,但是我可以杀了你,再让这个上官飞燕带我过去拿,老头,我今天只劫财,我不管你做过什么恶事亏心事,正在做什么恶事亏心事,你把身家分我一半,按照道上的规矩,我不杀你。”
霍休老头却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还骂我强盗。
我只好杀了他。
上官飞燕带着我去了一个破旧的小楼,里面果然藏着成堆成堆的金银珠宝和铜钱,上官飞燕又对我说道:“霍休明面上是天下首富,实际上背地里做着杀手生意,他有个朋友叫陆小凤,此人神通广大,经常会来看霍休,这些东西我们得尽快搬出去,不然撞上陆小凤,那就说不清了。”
她说着,小心翼翼地说道:“姑娘,我有可靠的手下……”
我盯着她,问她,“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上官飞燕呆呆地啊了一声,似乎没能理解我说的话。
我说道:“这么多的钱,就算都搬走,我能解释得清来源吗?万一官府追查再把案子翻出来怎么办?不趁着现在呈交衙门,难道要等以后百口莫辩?”
我当天就把霍休的事情上报了衙门,由于霍休死在京城附近,当地官府把案件移交六扇门,上官飞燕被压入大牢重点刑讯,主要是让她供述出青衣楼一百零八座楼的地点和主要犯案人员,上官小姑娘的脑子显然很不够用,被审了好多天才供出六十来个名字,三十多个青衣分楼地址,相反,霍休的案子倒是结得非常快,六扇门上报朝廷,朝廷上报内阁,内阁上报皇帝,最后据说是皇帝亲自拍板,给我二十万两白银的奖金,以资鼓励。
比起霍休那几千万几千万的黄金,这二十万两才是我真正拿到手可以踏实花的钱。
我觉得这个皇帝也是很有意思的,不说赏赐,只说鼓励,好像是在鼓励我多多杀一些霍休这样的人似的。
我被放出来的那天,刑部一个郎中顺带替我这个“海外归人”托了户部的朋友办了户籍手续,我是拿着身份文书出来的,二十万两白银一文不少全部到账,我花了四万两在京城买了一个两进的宅子,把剩下的钱存进了大通钱庄。
别的地方的宅子要便宜很多很多,但我喜欢天子脚下,人多,热闹,不至于寂寞。
我很满意。
也许牢里的上官飞燕不满意,但我的想法并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
有了宅子,再添置点东西,我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也就算是个有家的人了。
※※※※※※※※※※※※※※※※※※※※
小霜:我喜欢天子脚下。
糖糖【抬起脚闻闻】:还好,不臭。
——
文案上的故事没有准备不写的,只是明面上不准把人名和原著名放到文案上啦,稍微修了一下,大家低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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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楼主住在青衣第一楼, 但没人知道青衣第一楼在哪里。
我听他们放屁。
我所掌控的补天阁势力最大的时候, 也不过四十二个堂口, 除去仆役管事一类的闲杂人等,真正能够接单干活的杀手也没有超过三百个,当然, 如果这里的青衣楼把那种武功稀松平常只能收十几两银子杀杀普通人的底层杀手也算在杀手一档里, 这里的朝廷再废到比宋末还要惨, 这个人数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没人知道青衣第一楼在哪,没人知道青衣楼主的身份, 那就更是放屁了, 杀手组织也是打开门做生意的,既然开门, 消息就藏不住。
我在京城附近转了几天,确认了两批来自青衣楼的杀手,一批有三十来个人, 行事不像杀手, 反倒像土匪, 我在他们准备对一个过路商队下手之前把他们杀了, 因为没有一个顺眼的, 也就没有留活口。
另一批只有五个人, 三男两女,年级稍长的那个穿着黑衣,格外美貌动人,她带着一个黑衣小姑娘,看着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带着侍女随从出行,如果要说一定有什么古怪,也就是她的那三个扛着东西的随从看着太像江湖人,其中一个半张脸都被人削掉了,两个手也没有了,一只手腕上装着铁钩,一只手腕上挂着个脑袋大的铁球,可怜到让人想给他点儿钱。
但这个残废身上的血气是五个人里最多的,被簇拥在中间的美貌黑衣少女也显然杀过不止一次人,我瞅瞅她身边侍女模样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倒是干干净净的。
之所以断定他们也是青衣楼的人,是因为他们先前撞上那一批土匪似的青衣楼的杀手了,其中一个白面书生似的随从用一块令牌打发了他们。
还有就是那个被称为公主的美貌少女自己说出来的了。
我在跟踪他们探听青衣楼地址和就地杀人留个活口带我去青衣楼之间犹豫了一下,我还没犹豫完,那美貌少女又跟她那几个随从对起台词来,大概意思就是一会儿要去算计个陆小凤的人,让他们戏做真一点,青衣楼抛出来的也是废棋,可以杀几个,更好取信于人。
我不知道陆小凤是谁,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但我知道这批青衣楼的人是不准备回家了,他们是要去出任务的。
所以我选择第二个方案。
我捡起一块石头对准那个杀人最多的半个人砸过去,随即自己也和石头一起现身出来,血河神剑一扬,一剑杀死那个看上去有些文弱的随从,与此同时石头带着寒冰内劲,把半个人的后脑勺砸了个开花,我反手一拳,打死了离黑衣少女最近的随从。
三人倒地,我冲出来时不小心带起的一片早春嫩叶缓缓落地。
我看向黑衣少女,黑衣少女也看向我,比较奇怪的是,她的脸色竟然还是那么红润漂亮,只是眼神显出十二分的惊恐,像被老虎咬住的兔子,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我对黑衣少女说道:“你们是青衣楼的人,我不管你们出来是做什么的,带我去找青衣楼主。”
黑衣少女语气发颤地说道:“姑、姑娘……我们不是青、青衣楼的人,我叫上官丹……”
我朝她瞪圆双眼,却还没来得及催动眠语术,黑衣少女的话就咽回去了,连连说道:“我们是,我们是,我这就带姑娘去找楼主!”
我满意了。
黑衣少女起初不敢和我搭话,但带着我走了一段路,她不知怎么地胆子就像是大了一点,像一只娇娇怯怯的小猫,自我介绍道:“我、我叫上官丹凤,是金鹏王朝的公主……说是公主,其实过得和平民也没有什么两样,不然也不会被青衣楼的人胁迫去做这种事情了。”
她说着还笑了笑,像是自卑,像是自嘲,配上那张花容月貌,当真可以让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心疼。
但我一点都不心疼她。
我说道:“我没听过金鹏王朝,我只听过大宁王朝。”
宁是这个世界的朝代名,前朝是元,这个世界没有我所知的那个宋,也没有方应看一手建立的越朝,北宋灭后是南宋,南宋灭后蒙古立国,国祚仅有七十年,便被宁祖高烈掀了江山,如今大宁建国一百四十年,皇城在北,天子守国门,御外敌万里之疆,天下太平,真正盛世。
黑衣少女露出一点难堪的神色,半垂着眼睛,喏喏地说道:“金鹏王国只是个塞外小邦,怎么敢和上国相比。”
我理所当然地点点头,点完头才反应过来,龙椅上坐着的人已经不是我熟悉的那个了,上国说的是宁,不是越。
我忽然有一点惆怅起来。
黑衣少女带着我走了很久,来到一个破破烂烂的房子前,房子前坐着一个老头,浑身的血气,目测杀过的人至少成百上千计,武功大约在宗师和大宗师之间,但据我观察,他应当是没什么潜力突破大宗师的了。
老头看到黑衣少女和她的侍女,显然非常惊讶,他又看向我,神情渐渐凝重起来。
我问老头,“这个姑娘说你是青衣楼主,你是不是?”
老头没有半点意外,反而转头就跑,朝着他的房子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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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手就抓,在他扭头的一瞬间把他抓着衣领子揪起来,顺手给他点了几下穴道,内气成结,然后我把动弹不得的老头放下,在黑衣少女的衣服上擦了擦手。
老头看着不脏,但是他身上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味道,闻起来特别臭。
我的嗅觉非常灵敏,擦了手也觉得脏。
黑衣少女不光不觉得脏,对我的态度反而更加恭敬了,甚至有一点讨好地说道:“姑娘,我知道霍休他一直把自己的所有财富都藏在一个地方,杀了他,我可以带你去。”
老头霍休怒声叫道:“上官飞燕!”
被称为上官飞燕的黑衣少女吓了一跳,手下意识地朝腰间摸去,我说道:“你要是敢在我面前杀人,我让你哪只手杀的人,就自己生吃了哪只手。”
上官飞燕不敢动弹了。
我看向霍休,询问他,“你有多少钱?”
霍休立刻领会了我的意思,他大声地叫道:“我就是死了,也不会把我的钱送给你!”
我摇摇头,说道:“这是个病句,你死了,当然不可能把钱送给我,但是我可以杀了你,再让这个上官飞燕带我过去拿,老头,我今天只劫财,我不管你做过什么恶事亏心事,正在做什么恶事亏心事,你把身家分我一半,按照道上的规矩,我不杀你。”
霍休老头却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还骂我强盗。
我只好杀了他。
上官飞燕带着我去了一个破旧的小楼,里面果然藏着成堆成堆的金银珠宝和铜钱,上官飞燕又对我说道:“霍休明面上是天下首富,实际上背地里做着杀手生意,他有个朋友叫陆小凤,此人神通广大,经常会来看霍休,这些东西我们得尽快搬出去,不然撞上陆小凤,那就说不清了。”
她说着,小心翼翼地说道:“姑娘,我有可靠的手下……”
我盯着她,问她,“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上官飞燕呆呆地啊了一声,似乎没能理解我说的话。
我说道:“这么多的钱,就算都搬走,我能解释得清来源吗?万一官府追查再把案子翻出来怎么办?不趁着现在呈交衙门,难道要等以后百口莫辩?”
我当天就把霍休的事情上报了衙门,由于霍休死在京城附近,当地官府把案件移交六扇门,上官飞燕被压入大牢重点刑讯,主要是让她供述出青衣楼一百零八座楼的地点和主要犯案人员,上官小姑娘的脑子显然很不够用,被审了好多天才供出六十来个名字,三十多个青衣分楼地址,相反,霍休的案子倒是结得非常快,六扇门上报朝廷,朝廷上报内阁,内阁上报皇帝,最后据说是皇帝亲自拍板,给我二十万两白银的奖金,以资鼓励。
比起霍休那几千万几千万的黄金,这二十万两才是我真正拿到手可以踏实花的钱。
我觉得这个皇帝也是很有意思的,不说赏赐,只说鼓励,好像是在鼓励我多多杀一些霍休这样的人似的。
我被放出来的那天,刑部一个郎中顺带替我这个“海外归人”托了户部的朋友办了户籍手续,我是拿着身份文书出来的,二十万两白银一文不少全部到账,我花了四万两在京城买了一个两进的宅子,把剩下的钱存进了大通钱庄。
别的地方的宅子要便宜很多很多,但我喜欢天子脚下,人多,热闹,不至于寂寞。
我很满意。
也许牢里的上官飞燕不满意,但我的想法并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
有了宅子,再添置点东西,我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也就算是个有家的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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