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祭司第十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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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下埃及的诸位青年才俊来说, 埃利姆公主那就是天边的明月, 是尼罗河上最美丽的那朵莲花,且因为她平日里就只在王宫和神庙之中两点一线, 就算外出周围也是十几个侍女仆人拥簇者,外人根本没有机会接近。
如此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芳华佳人,纵然这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内心如何抓耳挠腮, 也不得其法, 只能够生生地按捺住心中炽热的情意,生怕唐突了美人。
他们都抱着等埃利姆公主年纪到了坐等陛下为她选婿的时候好好表现——先不说埃利姆公主等到了身为埃及公主又是唯一的女祭司是个多大的香饽饽,光是她那出色的容貌和气度就足够让他们心折了。
只是万万没想到的是,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一个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钻出来的臭小子居然得了埃利姆公主的青眼, 甚至让埃利姆公主一改在外人面前清冷疏离的态度,和那臭小子耳鬓厮磨, 好不亲昵。
这如何不让他们怒火中烧, 恨不得将那臭小子取而代之?
所以这边约贝克他们刚起了个头,其他人不甘示弱, 全都表示自己也要参加这能决定谁是埃利姆公主未来丈夫的角逐之中。甚至连其他国家的使臣中有王子身份的也表示要凑个热闹参与。
※※※
眼见着一场宴会就要演变成相亲武斗大会,一旁的伊霍姆连忙摇响神铃, 清脆的铃声仿佛在每个人耳边响起,让他们本来因为气氛使然而上涌的酒气略微消退,人也变得冷静下来了。
不过人虽然冷静下来了, 但是他们的意愿却一点没改, 纷纷表示要和欧姆比试一番。
埃利姆神色不愉:“我只会选择欧姆, 而且这件事情我也已经和母后说清楚了,难不成你们身为臣子的,还想左右我的婚事吗?”
哈露莎道:“埃利姆姐姐你可不能这样对待他们的一片真心,他们无非也不过是想多一个能够抱得佳人归的机会罢了。”只要不是嫁给哈利图斯,埃利姆和谁结婚都没关系,哪怕是远嫁外国都没问题!
甚至哈露莎内心还暗戳戳的希望埃利姆嫁出去之后就再也不会见面了——就算她当了外国的往后那又如何?别的国家难道还比得上埃及的强大吗?自己永远比她要高一等!
听到哈露莎这自以为是的解释,欧姆他们的嘴角都抽了抽,就连艾丽儿都摇头道:“就算多一个机会又怎么样?埃利姆喜欢的是欧姆啊!所以,这场比试完全是没有意义的。”她也担心欧姆会受伤,毕竟这些站出来的人都块头好大,一个个跟蛮牛似的。
“艾丽儿王妃,此言差矣,喜欢又不能当饭吃,而且埃利姆公主现在年纪还小,不懂得这男人呀,就是要越强壮越好。”阿西达尼也下场帮自己的女儿说话。
这次的使臣中巴比伦也是来人了的,而且来使队伍中正好有她的一名侄子,早在今天的宴会之前,侄子就找人给身在宫里的自己递了话,让她务必在法老和埃利姆的面前美言,希望能够求取埃利姆。
她虽然不喜欢娜塔蒂亚,连带着对埃利姆也没什么好感,但是平心而论,埃利姆本身是很优秀的,如果真的嫁去了巴比伦,对巴比伦未必不是一个助力。
正在思考如何巧妙地开口呢,没想到今晚上就闹了这么一出,岂不是天助我也?
有这样的心思的不仅仅是巴比伦王子一个,其他国家站出来的也都打着要迎娶埃利姆的主意。
和埃及联姻倒还在其次了,更主要的是为了埃利姆这个人。
他们这次之所以如此声势浩大地前来为埃及法老祝寿,就是从他们的密探那儿听说了埃及这儿发明了一种神奇的记载文字的物品。
这种叫莎草纸的东西完全改变了他们以往的书写认知,比黏土板更轻薄、更洁白、更方便携带,长长的一张莎草纸写完卷起来就成为便于携带的经卷。
知识传递是文明发展极为关键的前提条件,现在还是奴隶时代,文献资料只能通过在石头、黏土板、树叶、树皮等物品上刻画记录,不仅费时费力,而且保存也是一大难题。
当今地中海沿岸各国都急需更加便利的书写材料,以记录下各自最重要的文献,尤其是各国的贵族权臣们,内心更是有了知识传递得越快,信息量越大,文明进程就会越快、越精彩,同时,国家的兴盛和绵延也指日可待的认知。
他们毫不怀疑,这种莎草纸的出现,会将本来就处于领先地位的埃及再次与地中海沿岸各国拉开天堑般的距离!
※※※
可惜的是,从法老毫不掩饰地宣布这种书写材料名为莎草纸来看,这莎草纸的原材料怕就是纸莎草,可这种纸莎草其产地只局限于埃及,这就相当于给埃及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垄断机会!
而且从法老刚才的态度来看,他们也只能摸一摸瞧一瞧,羡慕羡慕,甚至就算是想要出重金也只能买到薄薄的一卷——一个国家只能买到一卷!一卷纸能做什么?又有哪个国家是一卷纸能够书写完的?
虽然法老口口声声说这是因为初期生产供应不足,但谁知道等到后期供应足够是什么时候呢?
更何况,就算到时候供应足够了,到时候埃及为了阻止其他国家在文化事业上与其竞争,又会不会咬住不松口,严禁输出莎草纸呢?
就算到时候松口了,若是再像现在这样需要花费重金购买,这一卷两卷的还好,若是需要一车两车,那岂不是要把偌大的国库给掏空都不够用?
重重思虑在转瞬之间出现在这些使臣脑海中——能够被选为使臣的,自然是脑子活泛的,甚至还有一国王子(有些是亮明了身份有些则是带着更多不方便明说的目的特意伪装过)——在发现莎草纸的价值之后,很快就找准源头,将灼灼目光投在了埃利姆的身上。
如果他们有了埃利姆公主,那么他们不就相当于间接掌握了莎草纸的制作方法了吗?
至于那位一直闹得沸沸扬扬的尼罗河神女……长相性格先不说比不上美艳大气的埃利姆公主,就冲她已经是法老的宠妃这一点,他们就不会没眼色在这个时候去触霉头。
※※※
看着这么多的青年才俊纷纷为了埃利姆一个个的变成了斗士,法老并不觉得欣慰,反而内心愈发的坚定了要让埃利姆和欧姆在一起的决定。
无论是肱骨大臣之家,还是外国,他都不能让埃利姆嫁过去。
只是……
他看了看神色坚毅的欧姆,内心叹了口气——不退缩的态度倒是勇气可嘉、值得赞赏,可是待会儿赢不了那还不是没什么用?
欧姆却不知道法老居然还在为他担心,他现在内心满是战意。
的确,在这个时代,所谓的比试,也就是肉贴肉搏斗,谁的身躯更高大,谁的肌肉更结实,那么胜利就是属于谁的。所以光从外形上来看,欧姆是没什么胜算的。
可是这种个头比拼的方法,在欧姆这儿却是行不通的。
这些对于曾经做过狞猫,灵敏度满点的欧姆来说,实在是不够看的,况且,他还跟涂宗冶学习过武功,四两拨千斤的技巧在哪个世界都是行得通的。
更何况,在每一个世界,他都可以使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他的史莱姆天赋技能可不仅仅是用来活化细胞治愈的。曾经用来对付那狮子兄弟的麻醉毒素暂且不论,欧姆他完全有不下于五种方法将对方悄无声息地放倒。
他是身娇体弱的史莱姆没错,可谁规定,史莱姆就只能任人欺负呢?
不过,他可不能表现得太轻松。
※※※
眼看着欧姆被约贝克压着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以为地退缩周旋,艾丽儿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无意间瞥见埃利姆居然神情淡漠毫无紧张之意,心中一急,没注意指甲抓紧了法老的胳膊:“埃利姆,你居然都不担心吗!”
埃利姆被点名,依然维持着那淡然的模样:“我相信他。”
“相信他?”艾丽儿诧异失声,只觉得埃利姆不是真的那么喜欢欧姆,于是心急如焚的她连忙向法老求助,“陛下,要不然你下令让他们停止吧,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
事实上,法老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他神色晦暗地看着埃利姆和娜塔蒂亚,开始阴谋论地怀疑,这些日子埃利姆对欧姆的态度实际上就是在做戏,就是为了给外人一个讯号,让他们知道这个埃及公主也是到了考验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好以此在这种大日子里让众人一拥而上,到时候哪怕他作为法老,也不得不松口为她选婿。
而在这种日子选出来的人,除非是对方死了,否则绝没有转圜的余地。
虽说他作为法老,要杀死一个人并不需要什么理由,但这些人不是贵族就是权臣,若是有个折损……反而不如当初他处理皇兄的事情那么简单粗暴。
这些念头在脑海中一一浮现,只不过呼吸之间的功夫,法老就将这些阴暗的念头压了下去。此时又听到自己的宠妃为另一个男人求情,男人的独占欲让他本来就有些混乱的脑子更是火上浇油。
失去了缜密思考能力的法老决定给欧姆诱之以利,赌一把欧姆能不能为埃利姆豁得出去了……或许,他还应该再加一点砝码,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场比试本来就是经过双方同意的,就算是朕也不能随意中止。但既然爱妃你都求情了,那么我就给个奖励——如果欧姆赢了,朕不仅为他和埃利姆亲自赐婚,而且还直接任命他下埃及总督,如何?”
※※※※※※※※※※※※※※※※※※※※
关于法老的自称……想到游戏王里另一个游戏就是自称“朕”,所以这儿也引用了这个自称的方式。
古埃及的确对莎草纸进行了垄断,公元前170年,埃及托勒密王朝为了阻止帕加马王国在文化事业上与其竞争,严禁向帕加马输出纸草纸,结果反倒逼得帕加马人发明了更好的替代品——羊皮纸。相比容易风干、卷皱和长霉的纸草纸,羊皮纸要皮实得多,可以保存很长时间,且两面都可以书写。纸草纸不适合折叠,所以只能卷成卷轴,但羊皮纸却可以拿来摺成书本。
但羊皮纸的缺点也很令人瞠目:欧洲铅活字印刷术发明人谷登堡用羊皮纸印一部《圣经》,居然用掉了羊皮三百多张!正是由于羊皮纸非常昂贵,欧洲教会与大众的关系变得不平等,产生了知识垄断。
所以,非常自豪咱们国家古代发明的纸张不是莎草纸这样的“席子”也不是羊皮纸这样的“兽皮”(*^▽^*)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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