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侦探千金揭发我的心?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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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进入谢辞。老读者们,久违了;新读者们,幸会。我是岬かつみ。《怪盗同盟!2 侦探千金揭发我的心?》终于顺利出版问世。这部作品并不是改写我自己在业余时代的投稿,而是我首度以作家身分,从头开始创作的作品。希望您会喜欢。这部作品能够在店头上架陈列,都是拜Fantasia编辑部的各位,以及愿意打开第一集来阅读的读者们之赐。感谢各位!接下来……有件事情我必须要在这里先提,那就是这次的《怪盗同盟!》第二集,其实透露了江户川乱步作品《黄金怪面客》的部分情节。若您是考虑将在近期之内阅读《黄金怪面容》的读者,请您合上这本书!赶快合上!不过我在这里也要透露一下:《黄金怪面容》的犯人是亚森·罗苹。由江户川乱步所创作的这个代表日本的名侦采——明智小五郎的故事当中,究竟为什么会出现法国大文豪莫里斯·卢布朗笔下的怪盗绅士罗苹呢?答案很简单——因为江户川乱步未经许可,擅自用了这个角色。当然不单只是因为江户川乱步是个连「*NO MORE电影小偷」都要退避三舍的大胆勇者,更因为当时对于著作权的意识还相当薄弱。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盗用角色的莫里斯,卢布朗也未经许可,就让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出现在自己的作品当中。(编注:日本在电影开演前播放的禁止窃录倡导影片角色。)举世闻名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人气锐不可挡,在世界各国都有许多作家以福尔摩斯为主角,发表了商业作品,而卢布朗就是其中之一。他在《迟来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当中,让前辈福尔摩斯以罗苹的对手之姿出现——不过,后来这篇作品在收录进单行本,以及后来推出系列作品时,都因为诸多缘故,而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的名字改成了哀乐客·休梅斯。在罗苹走红之后,这次换成了江户川乱步使出和卢布朗相同的手法,让罗苹前辈以对手的身分,出现在明智小五郎的故事当中。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这样。黄金怪面客亚森·罗苹的角色内涵,其实与原著的亚森·罗苹截然不同。作品很自然地铺陈出黄金怪面客认为「白人以外的人都不是人,所以就算杀死日本人,也不违背罗苹的作风!哇哈哈哈哈!去死吧!」的情节。乱步真了不起,就连二次创作都自叹弗如。而他笔下的罗苹,最后在故事当中被明智打得落花流水。只能说乱步真了不起,就连「老子超强」这种设定都自叹弗如。所以亚森小姐也否认「黄金怪面容」=「罗苹」的说法。不过话说回来,卢布朗自己也让福尔摩斯成了杀人犯,所以没有资格责备乱步。不过夏莉小姐当然也否认「休梅斯」=「福尔摩斯」的说法。也正因为罗苹和福尔摩斯之间有这样的因缘,《黄金怪面容》这个大胆狂妄的故事,被打造成了一部具有乱步式幽默和讽刺的作品。前述的「白人以外……」等内容,其实是江户川乱步根据罗苹系列的《虎牙》某段情节,写出来挖苦卢布朗的。乱步真的很了不起。就是这样。虽然我这段开场白长得不得了,但日本最具代表性的名侦探——明智小五郎,这次也蓄势待发,在《怪盗同盟!》当中登场。就像前面提过的,这是出于「既然罗苹和福尔摩斯都来了,那当然少不了明智吧」的选角。在日本娱乐圈当中,第一代明智小五郎堪称是动漫人物文化的基础。即使是读到后记的开头部分,心想「我才没有机会去读什么《黄金怪面容》咧」的读者们,希望您也会对他有兴趣。我其实还想再谈谈出现在故事情节当中的宗三左文字、天下五剑和黄色小鸭,但再这样下去,后记会变得更没完没了,故谨在此割爱。不过,当我在夏季撰写这部第二集时,我压根没想到黄色小鸭竟然会在去年底再度造访大阪呢!简直就是个从虚构里走出来的现实。差不多达到指定的页数了,所以接下来我想道几句谢辞。首先还是要感谢负责提供插画的れい亚老师。真的很感谢您。虽然我目前只看到设计底稿,但这次的插画也精美绝伦,我深信这次一定也会呈现出不逊于上次的漂亮封面。因此,谨先藉这个机会,向您致上我的谢意。接着还是要感谢我的好搭档——责任编辑A。从大纲发想阶段就得到您给的许多宝贵建议,所以这次的故事情节才能成形。「既然是罗苹就少不了犯案预告信啊!」果然是句金玉良言。由衷地感谢您。接下来,当然还是要感谢Fantasia编辑部的各位、富士见书房及KADOKAWA股份公司的各位、校稿和业务同仁,还有书店的各位,谢谢,感谢各位的关照。莫里斯·卢布朗大师、阿瑟,柯南·道尔大师、江户川乱步大师,以及其他诸位先进大师、各位真有其人的伟大大盗们,这次也非常感谢各位的协助。而最重要的,是要向愿意翻开本书的各位读者,献上我悠远绵长的感谢。二〇一五年元旦 岬かつみ插画后记:感谢您翻阅这本书~!越来越热闹、提心吊胆、紧张刺激的第2集呢~!我很喜欢麦克罗夫特,所以其实还想再多画一些……!那就后会有期啰……!拜拜、再见~!名侦探名鉴5詹姆士·庞德作者:伊恩·弗莱明像小偷般地潜入各地、像侦探般地搜索——兼具这两个魅力,堪称世界上最危险的工作,就是间谍。说到间谍,就不能不提到这个男人。代号「007」,拥有杀人执照的 英国秘密情报员—一詹姆士·庞德隆重登场啰!他的代号,是00部门当中第七位干员的意思。关于这个代号的读法,在「Double O Seven」派和「Zero Zero Seven」派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交峰。在电影中大家所熟悉的那位宛如超人的庞德,在原著小说当中是很低调呢!在书中他的角色设定是个爱玩车、好女色的单身主义者,还浑身都是生活习惯病。于1953年发表的《皇家夜总会》(casino Royale),是「007」系列值得纪念的首部作品。然而,据说当时这部小说并不畅销,随时都有可能草草腰斩。可是呢,由于第35任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将《俄罗斯之爱》 (From Russia' With Love)列入他的最爱书籍列表,007系列的人气便扶摇直上。后来每一部系列作品都搬上了大银幕,至今还是大受欢迎呢!最后詹姆士·庞德的名号;才得以红遍全世界。世事难料,谁知道什么因缘会成一件事走红的契机呢?顺带一提,尽管英国官方长期以来都否认有秘密情报部的存在,当过去隶属于M16、货真价实的情报员,在卸下间谍身分之后,将事实公诸于世了喔! 而这个人物,竟然就是007系列的作者伊恩·弗莱明呢!名侦探名鉴6暗夜侦探作者:鲍伯·肯恩有侦探出现的,可不只有小说而已喔!美国引以为傲的DC漫画界黑暗英雄、据说罪犯光是听到他的别号就会全身发颤的,就是那位传说中的「暗夜侦探」啰!啊?你说你不知道他是谁?又来了、又来了,这个玩笑未免也开得太大了吧?他不是还有很多知名的别号吗?像是「黑暗骑士」、「尖耳朵」、「世界顶尖侦探」……不过,最有名的莫过于「蝙蝠侠」了吧?因为诸多原因,我就不用英文念出他的这个名号了喔,啊呵呵呵!身穿带有蚂蝠设计的特殊套装,伴随着蝙蝠探照灯出现的他,运用拳脚功夫、侦探技术和秘密武器,彻底把在街头肆虐的恶棍打得落花流水。而他的真实身分被层层谜团包围,世人对他一无所悉。不过就我的观察,认为他是个「心灵受创、游手好闲的富豪」。而从这个分析看来,可以推理得知暗夜侦探应该就是「韦恩企业」的最大股东一一—布鲁斯·韦恩了吧。他在1939年出刊的(Detective Comics)杂志第27期当中首度登场。顺带一提,我最推荐的作品是1987年出刊的创刊50周年念特刊一一第572期。一个由蚂蝠侠和头戴猎鹿帽、叼着太烟斗的潇洒侦探共同演演绎的事喔!呵呵,看看名鉴当中介绍福尔摩斯的那一页,就知道他首度登场的作品《暗红色研究》是在1887年发表的了吧? 而第572期就是为了在福尔摩斯百年诞辰之际对他聊表敬意,所以打造的梦幻跨界合作哟!名侦探名鉴7C·奥古斯都·杜宾作者:艾德嘉·爱伦·坡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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